蘇秉琦(1909~1997)高陽北沙窩村人。1934年畢業于北平(今北京)師范大學歷史系,任北平研究院史學研究所副研究員。1949年至1990年任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(原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)研究員。其間,1952年至1982年任北京大學考古專業教授兼考古教研室主任;1978年至1984年任考古研究所第三研究室主任。自1978年始,為考古學所學術委員。1979年當選為中國考古學會副理事長,1986年、1989年當選為理事長。1983年被任命為文化部國家文物委員會委員。
蘇秉琦在北京大學歷史系考古專業主持工作30余年,從1934年起在陜西省渭河流域從事田野調查,并參加寶雞斗雞臺墓地的發掘。所著《斗雞臺溝東區墓葬》(1948)報告中,就周秦文化的面貌進行了分析,并且提出了先周、先秦文化的問題。1950年參加了河南輝縣戰國墓的發掘和《輝縣發掘報告》的編寫工作。1954年主持了洛陽中州路(西工段)沿線的發掘工作。在《洛陽中州路(西工段)》(1959)報告中,運用地層學和類型學,對仰韶文化和商、周、漢、唐幾種不同文化遺存的分期和性質進行了理論性探索。其中對東周墓葬的分期研究,為建立中原地區東周墓葬的斷代標尺奠定了基礎。
1957年至1960年間,先后主持了河北省邯鄲市澗溝和龜臺龍山——商周遺址、陜西華縣泉護村遺址和元君廟墓地以及洛陽王灣遺址的發掘。發表的《關于仰韶文化的若干問題》、《關于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問題》、《考古類型學的新課題》等學術論文,就一些考古學文化的淵源、特征、發展途徑等問題作了嘗試性分析,對中國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區域分布的格局、系統等問題,提出了創見,并對此賦予研究方法的意義,在考古學界有廣泛影響。1984年出版《蘇秉琦考古學論述選集》,1987年主編了《考古學文化論集》。1997年6月30日病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