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衛華(1919~1985)原名馬榮昌。唐縣南上素村人。1932年由保定河北省立第六中學轉入博野四存中學。1936年考入太原軍官教導團。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后,由太原回鄉參加唐縣抗日民主政府工作。193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,任唐縣游擊大隊大隊長,在唐縣、曲陽一帶發展抗日武裝,開展游擊戰爭。
1940年4月任唐縣抗日武裝委員會主任,參加了百團大戰。之后參加八路軍正規部隊,歷任營長、團參謀長、團長等職。1943年夏、秋,任晉察冀軍區第三軍分區四十二團參謀長,在神仙山與數千名日本侵略軍作戰三個多月,大小戰斗46次,始終參與指揮,殲日軍800多人。是年12月7日,日本侵略軍一個大隊運輸50多個馱子,由兩架飛機掩護,撤退至草莊臺夜宿。8日凌晨,馬衛華帶兩個連和一個機槍排設伏,正遇日軍在沙灘集合。他果斷指揮機槍、步槍一起開火,當場擊斃日軍70多人。日軍倉皇敗退,他又帶領部隊乘勝追擊,共斃、傷日軍100多人,四十二團無一人傷亡。1944年在保衛麥收戰斗中,遭日軍重兵包圍,他率部與日軍浴血戰斗,在危急時刻,他毅然跳下懸崖,身負重傷,后脫險。
1947年1月,任中國人民解放軍四縱隊三十二團團長時,率部強攻國民黨軍隊盤踞的王京村,以60發炮彈摧毀敵之工事和碉堡,經一晝夜激戰,殲敵400多人,攻克了王京。此后,歷任旅參謀長、副旅長、師長等職,參加了張家口保衛戰和淶源、保南、正太、青滄、清風店、石家莊、平津、太原、寧夏等戰役。1948年12月,率部阻擊國民黨三十五軍于新保安,對實現平津戰役第一階段計劃起到重要作用,受到了兵團、縱隊的通令表揚。
抗美援朝期間,任中國人民志愿軍第十九兵團六十四軍參謀長、第一副軍長,參加了第五次戰役和堅守防御戰役。1955年至1970年,先后任北京軍區副參謀長、參謀長、副司令員。1955年9月被授予少將軍銜,獲二級獨立自由勛章、一級解放勛章。1978年當選為第五屆全國人大代表,1982年當選為中共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,并擔任北京軍區黨委副書記。“文化大革命”中遭受誣陷。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,參與和成功組織了國慶三十五年閱兵儀式,雖身患重病,仍堅守崗位,國慶節閱兵后,才住院治療。1985年8月24日在北京病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