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斐然(1904~1994)阜平廣安村人。1925年考入北京中法大學。求學期間,積極參加進步學生運動,后又參加農民運動、工人運動。193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,在家鄉廣安村任抗日動委會主任,后任阜平縣抗日民主政府財政科長、察南雁北辦事處主任。1938年10月至1939年8月,任冀西第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專員,先后兼任淶源縣和易縣抗日民主政府縣長。期間,在大龍華戰斗中,組織易縣人民開展慰勞、募捐活動,籌集大量物資,有力地支援了戰斗。1939年易縣大水災,他積極組織賑災,發放救災款物,使全縣人民度過災荒。1939年9月始,歷任察南雁北辦事處主任、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候補委員、司法處處長、邊區高等法院院長。
1948年秋,華北人民政府成立,王斐然當選為華北法院審判委員會副審判長。北京解放后,擔任北京市第一任人民法院院長,后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,為北京市人民法院的建設,特別是基層法院的建設,做出了較大貢獻。1958年被錯劃為右派,下放到首都圖書館工作。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,當選為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,不顧年老體衰,親自辦理大案、要案,起草報告,撰寫文章,深入基層檢查工作,積極恢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。
黨組織宣布恢復他的黨籍后,補交了20余年的黨費。在整黨后期黨員登記階段,他80多歲高齡,拄著拐杖,堅持到機關參加黨組織活動,并按要求認真進行個人總結。晚年,曾多次出錢資助他人,并多次贊助少兒基金會、少兒圖書館等公共福利事業。在生命垂危時,將自己的全部藏書捐獻給首都圖書館。1994年8月7日在北京病逝。